威高食餐核查公告2016第1号
市局监督抽检中涉及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刺参海鲜酒楼制作的咸菜丝金黄色葡萄球菌(/25g),抽样单编号WHCY1650244;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喜捞台酒店购进的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中检出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苯甲酸含量超标,抽样单编号WHCY1650543、WHCY1650545;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我局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刺参海鲜酒楼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7月7日威海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咸菜丝进行抽样检测。依据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JJC160708013检验报告,金黄色葡萄球菌(/25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际检测结果为检出。不符合GB 2714-2003的规定要求,产品不合格。2016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被抽检的咸菜丝是2016年7月4日当事人从水产品批发市场门口姓肖的人购进的,有进销货记录,并且当事人提供了该批咸菜丝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复印件,检测结论显示均为合格产品。当事人共购进14袋,规格为500g/袋,购进价格是4元/袋,金额为112元,全部都赠送给客人。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免于行政处罚:
二、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喜捞台酒店核查处置情况
2016年8月10日威海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进行抽样检测。依据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F2016081020、F2016081022检验报告,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苯甲酸含量超标,标准要求≤1g/kg,实际检测结果分别为1.04g/kg、3.59g/kg。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产品不合格。2016年9月1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被抽检的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是2016年8月5日当事人分别从威海温泉批发市场威海濮家食品有限公司、三农酱菜批发部购进的,有收款收据,并且当事人提供了该批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结论显示均为合格产品。当事人共购进2袋老坛鱼酸菜,进货价10元/袋,主要用于做酸菜鱼。共购进1箱油焖青瓜,每箱8袋,总计30元。当事人把油焖青瓜散装放入餐盘,以每盘5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一箱能装10盘。购进的老坛鱼酸菜、油焖青瓜,2016年9月初已经使用完了。食品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免予处罚: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