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候高温高湿,微生物易于繁殖,食物容易受到污染,极易发生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近期我局先后接到2起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现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餐饮单位和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一、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餐饮用具的消毒,食品加工操作间地面、案台要保持清洁,要配备防蚊蝇、防蟑螂、防鼠设施,减少食品污染环节。
3.食物加工操作要规范,海鲜、肉类等食物要保证煮熟煮透;食品贮存要生熟分开,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旅游餐饮、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外小饭桌和集体送餐单位因就餐人数众多,风险性较高,尤其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超负荷、超范围接待,同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二、消费者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笑脸”餐馆。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或B级、“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2.谨慎选择食物。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制品、凉菜冷食、四季豆、生冷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儿童、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3.慎食烧烤食品。烧烤食品如果烤制时间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的温度,易感染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路边烧烤摊位加工制作和卫生条件较差,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容易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险。
三、食品安全问题处置及报告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卫计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