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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创业补贴政策类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答:

对于2014年6月17日后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政策解读:针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及5年内毕业大学生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后,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申请时女性为50周岁以内、男性为60周岁以内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问: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3.法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问: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

对2014年6月17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要求小微企业必须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经营收入。

政策解读:1、2014年6月17日后首次注册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

2、法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2月以上(第13个月就可以来申请)

3、正常经营,单位每个月有经营收入,有相关的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问: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申请前12个月);4.企业财务报表(申请前12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6.有招用人员的企业需提供工资发放表;

 

问:申请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1.具有本市户籍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我市城镇常住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大龄失业人员(失业年度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

3.2014年6月17日后注册营业执照;

4.在所租赁固定场所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

5.租赁场地必须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的,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承包用于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材料予以证明。

政策解读:1、申请最多的为两类人群,一是办理失业当年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二是5年内没有任何单位就业的大学生(通过是否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及是否与单位办理网签手续为依据),自己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满一年以上,且经营的场所是租赁的,有租赁合同,租赁的场所有房证。

 

问: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金额?

答:

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的标准为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

 

问:申请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要求证明材料;3.申请年度经营场地租赁或承包合同;

4.户口簿或居住证(大学生不需要提供)、身份证;

5.大龄失业职工提供《就业创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问: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答:

对于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及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满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同时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解读:2013年后首次注册,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包括从单位离职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及首次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年度大学生(当年毕业当年招收),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形式为个人发放公司,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可以申请。

 

问: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招用人员名单、身份证及《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3.《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表;

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

答: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及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贷款。

 

问:在哪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

答:

创业者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区范围内也可到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热电厂北侧))提出贷款申请。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问: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多久?

答:

对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2年。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方式是怎样的?

答:

在贷款贴息方面,为规范借款人按时偿还本息的诚信行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式为借款人先付息,财政部门按年度给予贴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及时拨付给借款人。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且在威海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大学生无户籍要求。);

2.《营业执照(副本)》;

3.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中国人民银行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

4.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证件、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留学回国学生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

 

问: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

答: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营业执照所在地管理的原则办理。

1.贷款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营业执照所在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书》;

2.贷款申请人持推荐认定书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受托银行对贷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贷款认定证明;

3.贷款申请人凭上述有效资料或证明到受托担保机构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事宜。经审核并签订反担保协议(合同)后,由担保机构向受托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承诺书;

4.受托银行在贷款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完备后,向贷款申请人发放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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