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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伤待遇支付类

问:因工伤发生的哪些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劳动能力鉴定查体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

 

问:对多次受工伤职工如何发放待遇?

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次数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最高等级发放。

 

问: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何种工资福利待遇?

答:

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发生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问: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是否继续领取伤残津贴?

答: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问: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是怎么规定的?

答:

住院期间按省每年公布的标准由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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