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比例为8.5%,个人比例为2%;失业保险:单位比例为0.7%,个人比例为0.3%;生育保险:已合并到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中;工伤保险:单位比例按行业类别,分为八档:0.32%、0.64%、1.12%、1.44%、1.76%、2.08%、2.56%、 3.04%,个人比例为0。
问:高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答:
到高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9-15号窗口办理。
问:高区新开户单位网上账户如何登录?账号、密码各是多少?
答:
新开户单位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依次点击“服务大厅”、“网上业务经办”、“社保网上申报”。账号为开户登记时的社保账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登录成功后可修改密码。
问:单位社保缴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
单位应在每月的20日前,通过网银、自助缴费终端机完成缴费业务。
问:企业通过网银缴纳社保费后,如何打印缴费发票?
答:
企业通过网银缴费成功后,登录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待办事项”下方的“同步支付状态”,按照提示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书”。如果系统未提示,需进入“信息查询”下面的“订单管理”,查询到当月的缴费订单,查看明细后,打印通知书。
问:企业如何办理社保人员变动?需要纸质材料吗?
答:
单位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依次点击“服务大厅”、“网上业务经办”、“社保网上申报”,进入网上服务系统后,办理人员增加和减少,提交申报即可,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增加人员男满50、女满40的,须持社会保险增加表和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窗口办理。
问:社保托管人员如何办理缴费?
答: 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到就近的社保服务大厅、工商银行、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自助缴费终端机,刷银行卡自助缴费,或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在手机上完成缴费。
问:个人社会保险网上查询密码如何更改?
答: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窗口办理网上登录密码重置手续。
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怎样计入的?
答:
用人单位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8%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2005年底前按11%计入)。
问:托管人员当年已交满全年社保费用,中间月份转到单位,社保费能退吗?
答: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原件,到高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问:社保托管人员缴费期限如何规定?
答:
托管人员集中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居民医疗集中缴费期限为上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养老保险全年度可缴纳。
问: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答: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包括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包括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问: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遗属抚恤金的规定?
答:
在职人员 (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 (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 (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
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怎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发《威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以下简称《缴费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持《缴费证》到参保的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费。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额是多少?
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
问: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政府补助的规定?
答:
特殊困难群体包括:七至十级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包含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认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1.二级的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其个人缴费部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每人每年250元标准补助,所需资金从优抚对象医疗专项资金中安排;其他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补助,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特殊困难群体应于每年集中缴费期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并全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参保缴费的特殊困难人员不享受居民医保政府补助。
问:城乡居民养老的补缴是如何规定的?
答:
在2010年新农保制度或2011年7月1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或城乡居民、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也可自愿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自补缴的次月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问:高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答: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我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男25年、女20年。
问:高区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
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分三种:一是一般居民,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二是未成年居民,为城乡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在校学生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居民;三是高校学生,为驻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问:高区缴纳社保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对个人有哪些影响?
答:
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3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问:高区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能折算吗?
答:
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接机制,方便参保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转换和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可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具体折算标准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一档缴费的,每足额缴费1年,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个月;按照二档缴费的,每足额缴费1年,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个月。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问:高区失业人员缴费有什么规定?
答:
1.未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在新就业单位缴纳五险或办理托管缴纳养老和医疗;
2.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在托管户中只需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由失业管理部门缴纳。
问:什么是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及利息、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资金利息按职工养老保险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执行。经办机构每年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一次。
问:高区居民养老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保?
答: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退保手续:
1.参保人出国定居或死亡的;
2.参保人户籍迁移,转入地不能接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3.参保人因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经审核批准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参保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应持户籍迁移、死亡证明或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经县级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办理退保手续。
问:高区新生儿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答: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之内持父母的身份证或社保卡、新生儿户口本、两张一寸彩照、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第一年无需缴费,办理手续后医疗保险立即生效。出生30天后办理参保手续,需缴纳全额医疗保险费(无财政补助),3个月以后医疗保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