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17年5月18日受理 姜金宏 提出的设立 威海高区魅丽娱乐服务中心 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5日:
申 请 人: 姜金宏
场所地址: 泰浩广场164号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姜金宏 | 男 | 山东省威海市 | |
主要负责人 | 姜金宏 | 男 | 山东省威海市 | |
投资人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5629082
通讯地址:高区高新大厦2007室宣传文化科
公示机关: 高区工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