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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高区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初中级统计、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五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驻区各企业、单位:

我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初中级统计、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五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办理。现根据市考试中心《关于办理我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初中级统计、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五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我区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文件通知,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二、办理方式

合格证书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通过人员合格证书由各单位统一递交材料至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由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集中报送市考试中心办理。

三、公示及办理时间

公示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月5日。

办理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所需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需提供以下资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贴照片、盖章,下载地址:http://www.sdwh.lss.gov.cn/infoDetails.aspx?i=6708)、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报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中级职称证书等)。

初中级统计、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需提供以下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贴照片、盖章,下载地址:http://www.sdwh.lss.gov.cn/infoDetails.aspx?i=6708)、领取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报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等)。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东附楼一楼6号窗口),联系电话:0631-5626013。

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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