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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24名,其中文职辅警20名、勤务辅警4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出生),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军队退伍士兵及有特殊工作经历人员可放宽至中专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高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地址:高区文化西路(火炬大厦红绿灯东侧)280号404房间。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三项。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合格者参加笔试。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行政管理辅助职位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资格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审核同意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相关单位辅警岗位工作。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667013,0631-5667030。


附件:1、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

                  2、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3、身体状况确认书


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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