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18年高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划定学区,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工作程序,有效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让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孩子都能享受优质公平教育。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入学年龄。小学阶段入学年龄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高区户籍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1)子女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按照房证所属招生区域就近安排入学;(2)对集体户口、挂靠户口等情况严格查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根据所在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统筹安排入学。
3.高区户籍就读环翠区中小学。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文化路以南、世昌大道以北、古寨西路以东的高区籍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如申请到古寨中小学就读,需先经过高区教育体育处审核户口本和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证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高区教育体育处转交环翠区教育局,由环翠区教育局发放入学通知书。
双岛街道双岛西山村、前双岛村、海庄村、卧龙村、北郊村、廒上村、店上村居民子女入学,根据威海市教育局相关《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由高区教育体育处组织审核报名,协调环翠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交(1)原始户口本;(2)高区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含交款证明)或房屋租赁证;(3)高区居住证;(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区企业务工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高区从事个体经营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教体处根据提交的相关证件,统筹安排入学。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严格控制学区。全区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按照户口所在地和住址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以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
1.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为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由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对外来务工子女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和鲁政发〔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06〕91号)精神及我区教育实际,在执行省定班额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按以下顺序录取:一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房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二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的;三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的;四是学区内有法定监护人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五是在高区内务工的其他情况。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处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权益。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保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权益。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高区第一小学:
(1)福山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北、锦州路以东区域;(2)吉林路以西、火炬路以北、锦州路以东区域高区籍生源。
2.高区实验小学:
(1)世昌大道以北、福山路以东、古寨西路以西、文化中路以南区域;(2)昆明路以南、古寨东路以西、古寨西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北区域高区籍生源。
3.高区第二实验小学:
(1)福山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吉林路以东区域;(2)吉林路以西、火炬路以南毕家疃村区域高区籍生源。
4.沈阳路小学:
(1)垛顶山以南、沈阳路以东、河北军营以西、涝台河以北区域;(2)涝台河以北、沈阳路以西东涝台村区域;(3)东涝台南庄高区籍生源;(4)火炬路以南、沈阳路以西区域;(5)火炬路以北、锦州路以西西涝台村区域高区籍生源。
5.后峰西小学:
后峰西村区域高区籍生源。
6.高区第二小学:
(1)福山路以西、河北军营以东、垛顶山以南、涝台河以北区域;(2)田村、仁柳庄村区域高区籍生源。
7.黄家沟小学:
世昌大道以南、古寨西路以西黄家沟、王家庄村区域高区籍生源。
8.钦村小学:
福山路以东、文化中路以北、古寨东路以西区域高区籍生源。
9.神道口小学:
(1)文化中路以南、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北;(2)古寨东路以东,文化中路以北、古陌岭以南区域高区籍生源。
10.大岚寺小学:
(1)世昌大道以南、古寨西路以东区域;(2)大岚寺、黄家夼、李家夼村区域;(3)昆明路以南、古寨东路以东、世昌大道以北区域高区籍生源。
11.恒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初村镇和双岛街道区域高区籍生源。
(二)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1.高区一中:
负责接收高区一小、沈阳路小学和后峰西小学招生区域内的高区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以及高区二实小区域高区籍毕业生。即:负责接收(1)福山路以西、垛顶山以北、沈阳路以东区域;(2)河北军营以西、垛顶山以南、涝台河以北、沈阳路以东区域;(3)沈阳路以西、世昌大道以北区域;(4)世昌大道以南、科技路以西区域高区籍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其中福山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吉林路以东以及吉林路以西、火炬路以南毕家疃村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不在此列。
2.威海九中:
负责接收实验小学、高区二小、黄家沟小学、大岚寺小学区域内的高区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以及高区二实小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负责接收(1)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南高区区域;(2)文化路以南、福山路以东、古寨西路以西区域;(3)垛顶山以南、河北军营以东、涝台河以北、福山路以西区域;(4)涝台河以南、沈阳路以东区域;(5)世昌大道以南、科技路以东区域高区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6)福山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吉林路以东以及吉林路以西、火炬路以南毕家疃村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
3.神道口中学:
负责接收钦村小学、神道口小学区域内的高区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负责接收(1)福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古陌岭以南区域;(2)文化路以南、古寨西路以东、昆明路以北高区籍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
4.恒山实验学校(初中部):
负责接收初村镇和双岛街道区域内的高区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
四、招生工作安排
1.4月25日,组织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2.5月10—11日,组织本区小学毕业生报名、证件审核;
3.5月16—17日,组织本区幼儿园毕业生报名、证件审核;
4.5月22—23日,发布跨区就读(古寨、双岛湾)招生通告;
5.6月4日、6月8日,组织双岛湾跨区就读学生报名、证件审核;
6.6月15日、7月2日,组织古寨跨区就读学生报名、证件审核;
7.7月9日、8月20日,组织非本区小学(幼儿园)毕业生报名、证件审核;
8.7月31日前,汇总招生数据、划分招生区域,公布2018年招生意见;
9.8月23日前,根据招生意见,完成中小学分生工作;
10.8月28日—29日,新生到原幼儿园、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非本区小学(幼儿园)毕业生到原报名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11.8月30日,全区中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
12.9月3日,全区中小学开学。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做好新生入学安排。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有序组织报名登记,为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家长的咨询要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教育规律,科学分班,不设重点班;9月底前,各中小学要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教体处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保障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创设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招生工作氛围,维护高区教育的良好形象。
2.做好其他年级转学工作。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先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然后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中小学严格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体处统筹安排。学期中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申请。要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严格收费管理。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国家和省、市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各项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接收涉外学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威海市公办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发〔2011〕51号)要求,做好涉外学生入学收费工作。教体处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
高区教育体育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