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小学生学籍异动。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高区中小学。
四、办理条件
(一)高区中小学非毕业年级在校生转出外地就读。
(二)其他地区(威海城区除外)中小学非毕业年级在校生转入高区就读。
(三)学生休学、复学。
五、申请材料
(一)转出:转学回执单和转学证。
(二)转入:原始户口本、高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交款证明)或房屋租赁证、高区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区企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高区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转学回执单和转学证。
(三)休学、复学:休学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有关缴费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及《休学、复学审批表》;复学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证明及《休学、复学审批表》。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给所在中小学校;
(二)由高区中小学统一到区教育体育处基教办公室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高区各中小学或高新大厦东附楼2楼高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处窗口。
(二)电话咨询:0631—562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