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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首位台胞申领我市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

为了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上午,来自台湾、在威海工作的张薇,成为我市首个申请居住证的台湾居民。

昨日上午,23岁的张薇面带兴奋地走进了怡园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大厅,在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完成了登记、拍照等居住证申请的各个步骤。个人申请办理完成后,工作人员将会对她的信息进行审核及提交,最终由省公安厅审核制证。20天内,张薇就可以正式领取居住证了。




去年9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张薇从台湾来到威海,就职于迪尚集团。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之前,张薇只有暂住证,既无法缴纳五险一金,也无法在网络上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只能到购票窗口购买,生活和工作均有诸多不便之处。

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出台以来,张薇一直关注着该政策的动态。该政策正式实施前,她多次向市台办的工作人员咨询申领所需资料和办理程序。

“居住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了它,我就相当于有了一张在大陆的身份证,可以和大陆的居民享受同样的权利和公共服务。”张薇高兴地说,从此以后,她也可以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买车买房,可以在互联网上购买火车票、飞机票。

张薇坦言,在威海的这一年时间,相关政策越来越完善,台胞在大陆的生活和工作都越来越便捷,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威海的生活。“我很喜欢威海这座城市,也希望自己能够在这里一直生活和工作下去。”张薇表示。

据了解,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和连续就读的条件之一,即可申领居住证。成功申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及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也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以享受住宿旅馆、办理金融业务及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9项便利。

目前,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主要有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城里派出所、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天福派出所、市公安局高区分局怡园派出所、市公安局经区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户政大厅、荣成市公安局户政服务中心、乳山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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