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是“经济邪教”、社会“毒瘤”,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呼吁大家坚决抵制传销,共同守护美好生活、和谐高区、文明威海。
不盲目相信各类所谓的高回报“投资”,避免网络传销陷阱。网络传销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大多有典型的“三无”特征:无实体项目,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有各种各样的名义:网络营销、区块链、物联网、消费全返、外汇平台、虚拟币、国外理财平台、原始股、爱心慈善等等。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也有个别不法分子以营业执照为掩护,虚构项目、虚构投资标的,实施传销和集资诈骗不法行为,一定要细心明辨。
不盲目接受在外亲朋的“生意考察”邀约,避免聚集型传销陷阱。聚集式传销的典型特征是远离自己的家乡、不接收“窝点”所在地居民参加,要求前往“考察”,大多跨省进行。传销人员对“生意”的描述含糊不清,一旦接受所谓考察,立即进行高强度“洗脑”,洗脑的核心内容是通过理财发家致富,投入数万元获利数百万,典型的名义是“民间互助(互济)理财”等。
不要把房屋(场所)租给外来聚集型传销人员居住(使用),不做违法行为“帮凶”。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场所)是违法行为,依法应予重罚。出租房屋业主在出租房屋时应当做到四要:一要索要留存承租人身份证明,二要留意承租人有无正当职业,三要督促承租人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四要向社区居委会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宾馆酒店等公共聚集场所经营者不应为传销人员提供聚集场所,如果发现疑似传销人员聚集应当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广大市民朋友们,传销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都是赤裸裸的骗局,绝不会有所谓的成功,一个传销头目得逞,就有数百个家庭被坑。个人一旦陷入传销将严重扭曲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且殃及亲朋。受到刑事处罚者,其违法犯罪记录还将贻害子孙。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坚决拒绝所谓“高回报”的诱惑,避免落入传销和非法集资陷阱。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珍爱家庭,珍爱亲情,抵制传销,做诚实信用、勤劳致富的守法公民,为维护文明威海城市形象作出积极贡献!
举报电话 : 110 12315
威海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