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龄津贴办理
二、办理依据
《关于提高长寿补贴高龄津贴标准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威老办发[2014]3号)、高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初村镇农村老年人实施生活补助的意见》(威高管发[2011]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四、办理条件
1、具有高区常住户口、年龄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具有高区常住农村户口的75周岁以上老年人。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
六、基本流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登记申请;
2、村(居)委会受理并核对信息;
3、镇(街)审核并发放相关补助资金。
七、补助标准
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每人每月400元
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40元
8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年100元
农村75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元
七、咨询方式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5629031
初村镇: 5704099
怡园街道:5682955
田和街道:5259019
双岛街道:576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