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区内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责任,建立制度,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联合制定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的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将食堂管理纳入建筑工地施工管理体系,强化建筑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建筑工地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求建筑工地食堂必须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保证食堂环境、食品采购、食品的留样、贮存及加工等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管理,落实举措,积极防控餐饮食品风险。3月份,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辖区内在建重点工程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督导经营单位立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开展对重点品种的快检、检验,切实保障建筑工地饮食安全。
强化宣传,加强沟通,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通报机制,畅通报送渠道,及时相互通报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监督检查和巡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情况。发挥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加强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建筑工地食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强化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截至3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检查建筑工地食堂8家,抽检食品原料12个批次,对2家无证业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1家采购过期食品经营业户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