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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MB27965676/2019-005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政法委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19-05-10 有效性/截止日期: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管理办法》起草的必要性

当前,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重视,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已经列入省、市双招双引考核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要求,深入实施我区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强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借鉴省、市专利资助办法先后进行修改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我市其他市区的专利资助标准,针对我区原有《办法》即将到期的实际,对原有《办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二、《管理办法》起草的依据

资助标准和奖励范围方面,主要依据和参考了省、其他市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主要有:《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7〕29号)、《威海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威海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财教〔2016〕3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申请相关政策专项督查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7号),并借鉴我市其他市区的专利资助办法,起草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

讨论稿形成后,区科技局就文件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就文件内容征求了区内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召集区管委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本。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章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资助标准专项资金申报与审批、知识产权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个部分。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设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规定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创造、管理、服务和奖励等。第三章专项资金资助标准,主要规定了专利创造(包括国内发明专利、PCT、国外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企业维护六年以上国内发明专利、专利创造大户)资助标准、专利管理(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示范企业,省级优势企业培育,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资助标准、专利奖(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资助标准。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与审批,主要规定了专项资金申报受理时间、需提报资料及要求等。第五章知识产权资金管理与监督,主要规定了资助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的责任单位、实施运行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等内容。附则主要对本《管理办法》施行的有效期及负责解释部门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