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要闻>公示公告

【重要通告】山东省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公告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在鲁人员顺利出行,确定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

在山东省境内居住、连续 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 14 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三)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 14 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 14 天的。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自行申报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并加盖社区(村)公章后生效。

三、使用范围与期限。

本省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 5 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三、表格获取。

申报表可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健康山东微信公众号下载。健康通行卡尺寸为 A6(105mm×148mm),由各地自行印制。

附件:

1.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2.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

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样式)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6 日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