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哪些产品的许可?
答:食品生产共32类(产品类31+食品添加剂),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除省局许可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和市局许可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类别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以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
问:在高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联系方式?
答:省级许可于每周三上午致电88592627或前往省局行政受理中心(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2号)咨询。市级许可联系威海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科,联系电话:5191762,威海市文化东路44-103号;区级许可联系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电话:5625422/5625467,威海市抚顺路1号,威海高区老年大学北100米。
问:向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生产许可的流程?
答:食品生产许可网上申请客户端路径为: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食品——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延续/变更/注销)。仅申请登记事项变更或免于现场核查的申请人,以及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在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时,提交与网上填报信息相符的纸质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由审查组在现场核查结束后带回。
问:如何向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省局发证的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进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食品板块,通过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平台申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在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登录界面上,提供了《用户手册》的下载链接,申请人可下载《用户手册》了解该系统使用方法。
问: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
1.现场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操作流程。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实际经营地室内平面图。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收到材料凭据》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核查。
3.核查结果合格后,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特别提示: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4)住所、经营场所、仓库不在同一地点的申请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许可部门提出申请。
(5)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需注销原许可证,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
答:
1.企业:需要办理《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1人),及《健康证》(所有与食品接触的人员);个体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无需提交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个体餐饮服务:无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但需提交健康证。
2.登录:http//xzxk.sdfda.gov.cn/sdfdaout/(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3.注册账号。(注册时经营者名称为执照中的单位名称全称)许可申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填写申请表。可先查看“申报帮助”。请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填写申请书。(请申请人按照要求谨慎填写,表格中与本单位相关的内容与营业执照相同)
(1)申请表中“受理机关”为XX市场监督管理所。
(2)“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非家庭住所(若
有单独外设仓库,需提交仓库房产证及租房合同)。
(3)先填写*号的项目,填写好以后暂存,暂存后填
写其他其他未带*号的(如食品安全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安全设备设施等)。
(4)若申请网络经营,需在设施设备中加入网站名称
及连接。
5、提交纸质材料:
(1)保证声明和委托代理(申请表后模板下载后填写
完整)公司必须填写委托书,个体户不是本人办理须填写委托书。
(2)证件提交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带照片。
(3)所需制度(所有制度需清楚表明XX单位的XX制
度)
个体户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企业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除上述资料外: ①餐饮服务经营者,若餐饮中含有添加剂,需提交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②学校、大型餐馆、单位食堂,需提交食品留样制度。③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农产品进货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④申请散装熟食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⑤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提交与生产商或供应商签订的运输、贮存协议、销售合同复印件。⑥实行连锁方式经营的企业,其门店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填报连锁企业总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经营过程中由总部统一保存的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目录。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布局图及操作流程图(设备布局图应当表明方向,大小及具体位置)。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填写完整上传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带上申请书及上述材料到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1、12号窗口审核。咨询电话:5625422、5625467。
注意:每次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材料。如有错误,需撤回(在个人账号中,许可进度——已提交——撤回——刷新后——已办结——重新申报)
问: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经营许可证受理审核时间需要多久?
答: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对象有哪些?
答: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1. 食品经营者申请多种主体业态(或业态类别和经营形式)的,按照一种主体业态(或业态类别和经营形式)归类。
2.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3. 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
问:高区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有哪几类?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按要求应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
问: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各经营项目定义是什么?
1.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3.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4.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5.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6.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7.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8.其他类食品,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