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高区,小作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
1.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二份)
3.负责人、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二份)
4.与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即室内平面图(A4纸二份,用电脑做图)
5.工艺流程图或者说明(A4纸一份)
网址名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http://xzxk.sdfda.gov.cn/sdfdaout。请在上述网站用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注册新用户,然后从该网站上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注意:“受理机关”必须选填(怡园市场监管所或田和市场监管所)。
申请完毕请自行携带以上纸质材料到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窗口提交。电话5625437
问:高区的小作坊登记不能生产哪些产品?
答:
1.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预包装肉制品;
2.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3.食品添加剂;
4.国家和省、设区的市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问:高区小作坊申请受理审核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答: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经营许可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