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部署,按照国家、省通知要求,现将我区阶段性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企业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填报《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见附件4,可扫描后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电子邮箱whgqsbc@163.com)。疫情结束后最终确认企业划型结论,并按最终确认的单位类型执行减免政策,已征收的社保费多退少补。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电话:5625406
已缴纳社保费退费咨询电话:5629760
监督与举报电话:5680303
3、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名单.xlsx
高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