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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社保处]劳动仲裁案网上开庭,效果一样好

为积极稳妥处理疫情期间劳资纠纷,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区劳动仲裁院积极推行“微信平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近日,区劳动仲裁院首次通过“微信平台”成功处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申请人当庭向申请人工资卡支付提成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3000多元。

唐某在我区某房产中介公司,从事房地产置业顾问工作。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某房产中介公司拖欠申请人唐某的部分未结算的提成。因为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办公地点在临沂,唐某合同履行地在威海,且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无法正常开庭审理,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区仲裁院办公人员积极同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采用网络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通过互联网,一场隔空调解就此开始。区仲裁员通过悉心调解、释法明理,引导双方面对疫情互谅互让、共克时艰,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互联网开庭,当庭调解、当庭履行、当天结案,真正做到了便捷高效,案结事了。事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了却一桩烦心事,对区仲裁院互联网庭审的高效率由衷点赞。

区仲裁院将继续用好网络开庭等远程手段,实施咨询、立案、开庭“不见面”办理模式,进一步通过电话、微信、QQ邮箱等多种方式开展仲裁调解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尽最大努力继续推行线上开庭模式,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帮助企业平稳复产、渡过难关,不断推动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亓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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