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目前在北京治疗,手术费用未知,案子的钱一旦有消息了,是否可以优先考虑我们,平时这钱真不算事儿,但现在是救命钱啊。”3月10日,区法院执行干警高鹏收到申请执行人黄某发来的微信和孩子的诊断报告,一段话让人泪目。
8天后,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在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顺利执结,黄某顺利拿到3万元的救命钱。
黄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吴某(二人系夫妻)涉及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涉案金额3.9万元。立案后,执行干警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夫妇在法院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名下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车辆和房产,而且工资等银行账户已经被多家法院长期查封、冻结,黄某的案件暂时不具备执行条件。在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法院征得黄某同意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告知黄某法院会密切关注相关账户情况,也希望他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恢复执行。
3月8日,黄某11岁的儿子被诊断为神经源性肿瘤,在北京治疗,治疗费用高昂,走投无路的黄某抱着一线希望求助法官,希望帮他要回救命钱。
3月12日,黄某申请恢复执行,收案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进一步梳理两个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住房公积金有8.9万元可供执行,但这笔款项已经被其他案件先行冻结。正值疫情期间,考虑到黄某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干警采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将案情进展情况告知黄某,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另案的申请执行人沟通,说明黄某的具体情况,希望可以将黄某的款项先行划扣。经过双方协调一致同意,该款项先用于支付黄某3万元,余款黄某自愿放弃。(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