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0-005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管委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区党政办公室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6-26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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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要求,全力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部署,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我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为根本,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品质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积极兴办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慧支撑。 二、主要目标 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探索多种办学体制,加大投入,全面改善提高中职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优质化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发展终身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把提高职业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培训大批拥有较强生产技能和服务技能的人才进入现代产业和先进企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融通。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积极持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扩大(扩大办学规模、扩大招生数量)工作。实施中等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区中等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持续改善、提高中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开展中职与高校“3+2”“3+4”贯通培养模式,力争到2022年增加一个“三二连读”专业和一个“3+4”本科贯通培养专业,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加强统筹力度,强化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的龙头地位。小学开设职业启蒙教育和劳动课,初中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和劳动技术课,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合理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健全立德树人机制。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规划课程和时事报告课程,中等职业院校开展好文明风采活动。全面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将正确先进的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工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创业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文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三)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产教融合与产业聚集发展、园区建设同谋划、同推进,支持各类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企业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贯彻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的国家制度,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持续推进威海职业学院高新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与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威高学院”,威海职业技术学院与迪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迪尚学院”,在共建专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评价体系、共建人才培养生态系统、共同开展科技研发等方面深入合作。 (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队伍。增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等年度目标,配足配齐教师。建立职业院校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和全员培训制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机制,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学校引进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完善师资培训体系。职业院校引进和招聘行业企业一流紧缺人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允许先入职、后取得教师职业资格。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设岗用人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充分发挥方正外国语学校、立派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语言专业优势,积极与日本、韩国等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共建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教学理念、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养老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支持职业院校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特色专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支持职业院校选派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培训、交流、访学,积极拓展学生出国学习、培训、竞赛、就业的渠道。鼓励能力强、素质高的外籍教师来我区职业教育系统工作,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认证体系。 (六)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大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各类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资源,积极创建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实验区、示范区,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七)推动校企共建实践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是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端技能培训项目,推进学生实习实训。一是共建实训基地。鼓励合作企业依托“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建设实训基地,承担“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实践教学和技能培训。学校提供公共性实习实训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在工厂建设生产性实训场所。二是共建顶岗实习基地。鼓励企业建设顶岗实习基地,由职业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展“顶岗实习”项目,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职业学校向合作开展顶岗实习的企业优先输送优秀毕业生。 (八)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以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为主干,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组建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教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举办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到2022年,职业院校职教集团参与率达到100%,健全职教集团育人功能,不断整合优化实训资源和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试点推进各参与方以产业链、资产链和人才链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通过开展生产性实训、创客教育、技术研发等活动,不断优化育人过程。支持职业院校加入威海市对应行业协会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入驻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双方资源集聚优势和校企合作纽带作用。推进职业教育与园区联结、与行业联合、与企业联盟,继续推动建设高区高科技产业孵化基地。 (九)多渠道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健全政府、行业、企业、个人、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探索建立职业院校不同专业培养成本体系,形成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经费保障制度。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在职业教育支出中,向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购买技能培训服务,对申报获批成为市级优质专业或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的中职学校适度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职业院校通过重要基础设施冠名等方式吸引企业捐赠。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财务风险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区管委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组织、教育等部门加强职业教育队伍建设、学校发展、育人评估、考核奖励等管理和指导工作;经济发展部门牵头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培育认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技工院校管理;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牵头落实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不断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经济发展、财政等部门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办学主管部门要承担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责任;探索建立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机制,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宣传部门加大对工匠精神和劳模优秀事迹宣传,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时代风尚和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培训专项经费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考核。 (四)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以及技术突出、为产教融合做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通过经费奖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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