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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高管发〔2019〕8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威海高新区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资助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资助;软件著作权的资助;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专利大户;列入省级优势企业培育(贯标);省级、国家级专利奖;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二、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2020年度知识产权创造情况资助申报表》,《2020专利奖励项目申报表》、《2020年度知识产权明细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4.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

5.软件著作权证书;

6.企业维持六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证书及缴年费的收据;

7.专利大户提供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8.贯标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创建或引进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单位申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字。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高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地址:高新大厦(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主楼2605室。

附件电子版发送至gqzscq@wh.shandong.cn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631-5629558

附件: 1.2020 年度知识产权创造情况资助申报表.xls

        2.2020专利奖励项目申报表.xls

        3.2020 年度知识产权明细表.xls

威海高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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