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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度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1年2月4日,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受理情况反映的电话和地址:

联系电话:0631-5629032

联系地址: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工办公室(威海市文化西路288号高新大厦东附楼406室),邮编:264209。

来信请注明“2020年度职称评审”,截止时间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1.2020年度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xls

      2.2020年度高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xls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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