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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公开机关: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威高市监行处字〔2021〕8002号

日期

2021年3月24日

被处罚人

自然人姓名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威海市龙凤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百二十九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娇娇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19日 ,我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林湾小区-1号-8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为查明事实,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予以立案进行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提取了相关证据。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0月份开始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共向消费者无偿提供了1000多个塑料购物袋。  

行政处罚的种类

    罚款200元。 

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名称及条款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撤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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