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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大改进】社会工作部:法律援助解民忧 纸上无声胜有声

“感谢你们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维护合法权益。”日前,田村居民沈某再次来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这句话写在了纸上。



沈某第一次来时没有说话,只是拿出了一张残疾证和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用手比划着想要借用纸和笔。社会工作部司法行政科的工作人员立刻为沈某开通“绿色通道”,本着“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原则,引导他写清诉求,一场无声的法律援助咨询就此展开。

沈某系听力残疾人,患有鼻咽癌,家庭生活困难,女儿也患病无法治疗,又遭遇了一场车祸。这场飞来横祸不仅造成沈某肋骨受伤,更让他们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而肇事者仅在事发后前往医院垫付了一点钱款就再也不闻不问,保险公司也未对他进行任何赔偿。面对病痛和巨额的医疗费用,沈某一筹莫展。因为身体情况特殊,沈某与肇事方无法进行电话沟通,只能通过微信进行交流,而肇事方又在沈某的多次询问下,删除了沈某的微信,这令诉求无门的沈某倍感焦急。多番求助之下,打听到残疾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沈某怀着一丝希望来到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纸上交流,了解到沈某的遭遇后,工作人员迅速做出反应,秉持着“为民服务 法援先行”的宗旨,立即核实基本案情,当场受理了沈某的援助申请,第一时间指派有丰富代理经验的资深援助律师,并耐心细致地帮助沈某办理了援助手续。工作人员将沈某需要准备的材料详细地列于纸上,告知其权利及义务,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释。

“你放心,我们一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你的问题。”一段段简单的对话,一行行温暖的文字,让沈某放下了忧虑。由于沈某沟通不便,工作人员立刻帮助他联系了司法鉴定,并很快联系上了肇事方,肇事方表示:“肇事后应当付赔偿责任,自己对残疾人这样不负责任确实不对,愿意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后果。”     

经过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沈某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2万元,肇事方赔偿沈某医药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2万元。(周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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