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1-00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区党政办公室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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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 “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增强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威海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优化2020年公布的“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事项办理流程和服务模式,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出更多“全省通办”事项,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模式。2021年6月底前,将省级新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所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实现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并推动其他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二、工作任务 在继续做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2020〕1945号)公布的“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事项的基础上,根据省、市两级要求,做好2021年新公布的“跨省通办”及“全省通办”事项(见附件)的落实工作,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全程网办”事项的办理。各有关责任部门以帮办代办为主,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异地代收代办”事项的办理。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在线下提交申请材料,专窗负责统一收件、代为预审,然后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结果通过寄递或网络送达至办理人。(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多地联办”事项的办理。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落实“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不属于开发区权限的事项办理。对不属于区级审批权限的通办事项,由各具体业务对口部门确定专人与业务上级积极沟通,明确事项的办理路径和材料提交规范。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五)规范专窗设置及人员配置。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大厅设置“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专窗,对有办理通办事项需求的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导办帮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已进驻部门“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由各部门进驻窗口负责,未进驻部门相关业务可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帮办和代办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窗口服务质量负责,各业务对口部门对事项办理负责。(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通办责任,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结合我区实际,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大与其他地区联办事项,探索政务服务跨区域帮办代办联动机制,在区域协同办理中形成更多成功案例,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后台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各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事项职责分工,确保不同地域受理、办理衔接顺畅;配合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继续推进电子证照归集、电子印章制作、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加快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电子印章制作工作,加强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加大“电子两证”的推广使用力度,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各部门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材料原件。各数据提供部门要保证数据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牵头部门:区党政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中心及各部门要主动推介,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大与其他地区联办事项,探索政务服务跨区域帮办代办联动机制,在区域协同办理中形成更多成功案例。通过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依托数据赋能,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通办事项具体业务对口部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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