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难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构建诚信社会,高区法院按照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7月21日5时30分,18名执行干警分别奔赴执行现场,此次行动涉案10件,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案,和解标的额30万元。
案例回顾
张某、李某系夫妻,2017年6月向银行贷款购得房屋一套用于自住,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每月偿还银行本金加利息2600元左右。前三年,夫妻双方还能按照约定每月支付房贷,但是从2020年11月起二人突然不再偿还银行贷款,为此银行将张某、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夫妻二人偿还银行截止2020年11月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共计3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二人具有偿还能力,但是拒绝履行,遂将张某、李某列入此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名单。在执行调解室里,法官耐心地向被执行人张某二人释法析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明确指出如果他们一意孤行,下一步法院将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银行达成协议,承诺在2021年7月30日前将逾期的本金、利息、罚息等共计6.8万元一次性给付给该银行,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下一步,高区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实效,为建设诚信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