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有关部门: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度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奖励资金项目和人员范围
(一)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
区内企业、技工院校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
(二)高技能领军人才
区内企业、技工院校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三)技能大赛获奖人员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前3名、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和以上竞赛获奖选手的选送单位;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和山东省集训队的选手、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
1.在威海市新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内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在威海市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24个月)及以上的区内企业在职职工;
2.区内经培训后当年在威海市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所在企业。
二、申报奖励资金项目和人员的获评时间要求
(一)本次可申报的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资金取证时间应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之间。
(二)其他受理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人员获得称号和取得证书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之间。
三、申报审批和支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按照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单位)或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四、报送材料
各企业、有关部门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科技创新局。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一)《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
《高技能人才特色载体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1份。
(三)高技能领军人才
1.《高技能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注明已审验(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审验)。
(四)技能大赛获奖人员
1.《技能大赛获奖及入选集训队人员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1份;
2.《技能大赛选送单位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盖章纸质版1份;
3.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及入选集训队奖励资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注明已审验。
(五)高技能人才培养
1.《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盖章纸质版1份;
2.《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单位与员工培训申报时单位不一致的请出具纸质证明材料)(附件7),盖章纸质版1份;
3.《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统计表》(附件8),盖章纸质版1份;
4.申请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资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并注明已审验。
联系人:高区科技创新局人力办 侯华婷
联系电话:5629109
办公地点:威海市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514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高技能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10号).pdf
高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