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3-0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多形式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高新区修订出台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月27日,高新区召开政策发布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办法》修订出台的相关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办法》共四章,29条,明确了制定意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原则,并就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和资助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此次政策修订,在原来资助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马德里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的资助。降低了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资助标准,取消了PCT专利申请资助、维持6年以上年费资助、专利创造大户资助。上调了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助标准、专利奖资助标准、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引进代理机构资助标准。新增了高价值发明专利资助、高价值专利优势企业培育资助、高校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知识产权社会组织培育资助、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培训服务经费。
此次发布会后,新修订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在高新区管委官网公开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办法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