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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监管】威海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

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威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细则》明确了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在保证金的存储方式上,允许施工总承包企业采取现金、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存储保证金。

为减轻企业负担,《细则》对存储比例进行了细化规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按四个档次确定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同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差异化管理和企业遵守根治欠薪制度情况相挂钩的原则,既有对守法诚信企业免于存储的奖励措施,也有对失信违法企业提高存储比例的惩戒措施。

《细则》还简化了工资保证金管理流程,包括存储协议的签订、备案制度、比例上浮或下调、动用及返还、定期公示等。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形成完整严密的闭环,行政部门只行使监管权力,不经手资金,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施工总承包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经办银行或保险机构需按照监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将拖欠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卡。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个细则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适用范围、监管主体、账户开立备案、差异化存储比例、管理和使用、解除监管和返还程序等内容,有利于及时妥善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确保欠薪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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