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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440C/2022-013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多形式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1-30 有效性/截止日期:

政策解读——《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全面展开威海高新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相关工作,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首次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21年12月国知局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面向城市、县域、园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

高新区经申报、省局推荐、专家评审,于2022年8月24日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

、《方案》的起草过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知识产权科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文件起草组,全面开展文件起草工作。起草组全面梳理了国家局、省局对试点园区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收集整理分析区内外有关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及政策措施,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111日—3日,起草小组征求了区内各有关单位意见,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社会工作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教育分局均无意见建议;财政金融局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小组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稿后形成送审稿报区管委办公室审定。1125日,高新区管委正式印发《方案》。

、《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威海“西展新核心”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激发创新活力为驱动,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以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为保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活力强劲、成果转化高效、保护措施有力、管理体制完善、专业人才集聚的知识产权强区。

到2025年,高新实现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取得良好开端专利申请、授权年均增长15%;发明专利授权年均增长10%;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6亿元;新增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知识产权优势示企业5 家,中小企业中新增贯标企业 30 家;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 95% 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 85% ;开展宣传活动 2 次以上,扶持知识产权重点企业 10 家以上,帮扶中小微企业 50 家以上;举办知识产权人才培训 4 期以上,年度培训人员达到 500 人次;筹建2处知识产权国际维权援助驿站。

四、《方案》主要内容

从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的制度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4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实施举措。

1. 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修订《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陆续出台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高质量发展资助政策。

2.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强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业务素质。

3. 强化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将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购买服务等业务经费纳入年度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区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不低于园区财政支出的0.15%。

4.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知识产权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营造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环境。

5. 发挥市场监管行政保护优势。持续开展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行业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假冒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6. 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共治机制,加快推进“胶东五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协调发展。

7. 深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与区检察院、法院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互通、案情共享、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

8.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专业能力。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能力。

9. 打造覆盖全区的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引导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领办维权援助站、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构建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格局。

10.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分类别建立企业培育库,全面促进区内企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11. 强化创新平台示范带动。推动威高等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高校组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平台。

12. 强化专利导航综合运用。推动专利导航对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支撑作用,推进医疗器械、船舶装备产业企业开展实施专利导航项目。

13. 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运营。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产业“专利池”,促进“专利池”转化实施。支持高校实施专利转化工程,畅通技术转移转化通道。

14. 强化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及时统计区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等方面数据,鼓励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

15. 加快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威海市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系和合作。

16. 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强化服务能力提升,为区内创新主体提供高水准、专业化全链条服务。

17. 壮大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作为紧缺人才纳入高新区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专家培育工程”,形成一支可以为企业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的专业人才队伍。

五、政策有效期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

、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宋杰

联系电话:0631-562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