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威海市统一部署,2018年3月,威海高区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国家下发的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举证、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以覆盖高区优于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5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2万个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高区国土利用状况。经区管委批准,现将高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855.78公顷(2.78万亩)。其中,水浇地171.83公顷(0.26万亩),占9.26%;旱地1683.95公顷(2.52万亩),占90.7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99.69公顷(0.7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43.8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87.89公顷(1.18万亩),占46.6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56.85公顷(0.84万亩),占9.42%;位于坡度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90公顷(0.01万亩),约占0.0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45公顷(不足0.01万亩)。
二、园地744.69公顷(1.12万亩)。其中,果园722.79公顷(1.09万亩),占97.06%;其他园地21.90公顷(0.03万亩),占2.94%。
三、林地3860.15公顷(5.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718.85公顷(4.08万亩),占70.43%;灌木林地0.67公顷(不足0.01万亩),占0.02%;其他林地1140.63公顷(1.71万亩),占29.55%。
四、草地全为其他草地,面积504.07公顷(0.76万亩)。
五、湿地全为沿海滩涂,面积345.02公顷(0.52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095.50公顷(7.63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796.24公顷(4.19万亩),占54.88%;建制镇用地1668.88公顷(2.50万亩),占32.75%;村庄用地576.16公顷(约0.86万亩),占11.31%;采矿用地5.98公顷(0.01万亩),占0.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8.24公顷(0.07万亩),约占0.94%。
七、交通运输用地398.46公顷(0.6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4.42公顷(0.05万亩),占8.64%;公路用地285.78公顷(0.43万亩),占71.72%;农村道路68.74公顷(0.10万亩),占17.25%;港口码头用地9.52公顷(0.02万亩),占2.3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40.56公顷(2.0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74.78公顷(0.86万亩),占42.88%;水库水面32.90公顷(0.05万亩),占2.45%;坑塘水面659.55公顷(0.99万亩),占49.20%;沟渠51.40公顷(0.08万亩),占3.83%;水工建筑用地21.93公顷(0.03万亩),占1.6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三调”成果数据,充分发挥“三调”数据基底作用,推动“三调”成果广泛应用。
目前,“三调”成果已为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三条控制线划定提供基底数据,同时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等多领域重点工作提供统一的平台和基础数据支撑。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