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1〕33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威人社函〔2021〕30号)文件规定,对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中小微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新吸纳时间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不含在本企业所属集团公司内部流动或调剂轮岗人员)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现对我区拟发放2021年度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高区科技创新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国家资金者将通过国家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高区科技创新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9日
电 话:0631-5682099
高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