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高区(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公示期30天,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联系方式:0631-5173093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99号
附件:高区(第一批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结果公示表.xlsx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