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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据《山东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鲁安发2022〕9《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相关部署和区党工委、管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全区教育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202261日至630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工作要求,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园安全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巩固提升,推动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10日前,通过党支部会议、课堂培训、全体教师大会等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广大教师树牢“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学习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校长园长要带头讲安全、抓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校园安全“公开课”“大讲堂”“大家谈”“班务会”等学习活动,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落实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上来。

(三)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20日前,各学校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等资源,通过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结合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校园防汛、学生溺水、校舍安全等重点领域,再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省教育厅在“山东教育发布”APP开通的“校园安全大家谈”栏目,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宣传声势和广泛聚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活动。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的联合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重点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实验室一线师生和生产、值勤的一线员工,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前后,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等活动。鼓励安全工作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各学校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工作考核,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及时总结挖掘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组织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全省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专题研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协同机制,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学校要把“安全生产月”与解决当前学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学复课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因校施策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学校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学校要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高新区教育分局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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