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多形式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440C/2022-0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多形式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7-01 有效性/截止日期:

政策解读——《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生态环境是重中之重,急需补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短板。本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普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力争为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基本原则、范围期限与目标、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共6个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农村生活污水开展收集和处理,进一步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宜居村庄,助力高区乡村生态振兴。

(二)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治理规范和标准。

(三)基本原则。按照“科学规划,绿色发展;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

(四)范围、期限与目标

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年,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省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在此基础上,立足高区实际,计划到2025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目标。

(五)工作要求。包含治理任务验收标准要求、治理模式选择、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处理工艺选择、处理设施验收移交要求、停运设施管理要求、排水水质要求。

(六)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资金保障规范项目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创新政策保障倡导农民积极参与

政策解读人

  人: 生态环境分局管理科  邹意龙

联系电话:0631-562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