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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教育分局局长解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相关制度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区分局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强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网对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崔汝友同志进行了访谈。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网:此次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崔汝友《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严格根据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威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区实际制定。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网:请介绍一下《办法》修订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崔汝友本次办法修订,在《威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基础上,通过市教育高区分局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部门法制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同时在管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有关区直部门意见,均无异议,同意通过此办法。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网:修订后办法哪些内容有变化

崔汝友本办法共九章,二十六条。依据2019年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2022年制定的办法有以下3处重要内容有所修改和增加。修改2处为:第三章 第三条(二)中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变为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第五章 政策保障 第十条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710元/生.年提升为810元/生.年。新增1处为:第五章 第十一条 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落实“五险一金”的将在次年普惠性补助中扣除相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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