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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440C/2022-008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党政办公室 组配分类 多形式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8-18 有效性/截止日期:
主题分类: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21号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21号要求,对高新区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重要举措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加强组织领导,从技术、资金、人员力量等方面做好保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建立区级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工作专班抓落实、镇街兜底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一体推进。三是统筹推进实施。依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经营后自用”的原则,对全区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区管委督查督办范围,建立包保督导机制和考核机制,定期调度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责任人,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调查处置。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五、关键词解释

自建房: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一般分为城市居民自建房、农村居民自建房。

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包括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经营管理人等。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的异常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 沉降、倾斜、裂缝。

房屋安全鉴定等级: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六、政策解读人

高区建设局 城市建设科科长 陈世朋,联系电话:525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