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规范用语、校园安全、教学装备规范管理,切实规范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汉字使用条例》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范用语、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
二、检查事项及抽查比例
监督抽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教育分局负责主要检查事项为: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应用情况、普通话推广即普及工作、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对校舍安全的检查、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设备、校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学校采光照明检查。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检查。检查对象的确定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高区学校名单检查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及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三、检查时间
本次机构抽查工作,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监督抽查结果等有关情况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与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加强教育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工作要求和纪律。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清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要履尽职责。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