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动态信息

【政务服务】关于做好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市直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期限

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期限:2023年1月2日—1月31日(一定要在1月份申报完成,基数申报通过后才可以缴费,否则无法缴费!)

三、申报标准

2023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应付工资)如实申报待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对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对基数申报的人数和数额,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等法律程序进行核实,对不如实申报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将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1)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申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多少缴费工资就填多少,例如月平均工资3000,缴费工资就填3000;月平均工资是25000,缴费工资就填25000;如果申报的基数比下限低,比上限高,系统会根据暂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自动封顶保底,暂定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1888元,下限为4378元,单位需暂时先按暂定的上下限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待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再重新进行封顶保底调整。)

(2)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统筹项目清单》(附件1)、《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统筹的项目清单》(附件2)申报。

四、申报流程

2023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均采用网上申报即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独申报、医保中心电话:5865889)。申报流程如下:

(一)企业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服务大厅”中的“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输入单位编号、密码、验证码登陆后,点击“缴费基数申报”;

3.点击下载“报盘模板”,下载成功后,根据报盘格式录入人员信息并保存(报盘中人员名单不得更改变动)

4.点击“浏览”,选择已录入完成的报盘模板文件;

5.点击“导入数据”,将报盘信息导入申报系统;

6.核对导入数据,核对有误的,点击“申报作废”,须重新申报;核对无误的,点击“申报提交”;

7.提交申报后,系统自动审核,审核失败的,须重新申报;

审核成功的,点击“设为已读”,业务结束。(与往年不一样,今年企业申报基数没有《签字确认表》,不用到大厅窗口办理业务,也不用扫描上传材料,数据导入提交申报后,系统自动审核成功的(提示审核成功后,右下角会弹出打印申报表,打印出来后单位留好备查),申报即为结束,就可以按照申报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了)

(二)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服务大厅”中的“单位版社保就业网上申报”,进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2.输入单位编号、密码、验证码登陆后,点击“缴费基数申报”中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3.点击“导出含数据报盘文件”,将报盘文件下载后,根据报盘中的“填写说明”计算工资后,录入人员信息并保存(报盘中人员名单不得更改变动)(填报要求详见导出报盘文件中的“填写说明”,其中“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前面所填几项工资的总和;只缴纳失业/工伤险种的参保单位,只需要填写“失业/工伤缴费工资”一列,注意,这里要求填写的工资是2022年全年的工资总额)

4.点击“批量导入”,将报盘信息导入申报系统(系统会自动计算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为2023年的缴费基数),与往年不同,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会保留两位小数,大家看到有小数之后不要慌张,是正常现象,可以用Excel计算一下系统算出来的基数是否正确,如果无误,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5.点击“下一步”,打印《2023年度威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6.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申报表》扫描上传至系统(需填写的项目:“经办人”、“电话(手机)”、“申报单位经办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7.上传成功后,核对提交信息。核对有误,返回修改;核对无误,申报提交,等待中心审批,业务结束(打印完《缴费基数申报表》后系统会提示“请将完成职工签字的《缴费基数申报表》扫描入系统后,到人社窗口确认缴费基数”,不要被误导,上传成功且申报提交后,不需要到窗口办理业务,后台会自动审核缴费基数,届时请大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成功后即可缴费,审核失败的会提示失败原因,请根据失败原因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次申报,直至申报成功)

五、其他事项

(一)202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均须在1月份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方可缴费,1月份申报完成的,自当月起按新基数缴费;1月份申报未完成的,当月无法缴费。请各参保单位按时完成基数申报,避免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

(二)职工缴费工资,是指符合纳入条件的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缴费基数,是指对职工缴费工资进行封底保底后的,实际用于计算缴费额的基数。缴费基数申报是指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

(三)2023年申报基数的职工是指截至目前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新入职的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