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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432H/2023-009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高区经济发展局 组配分类 多形式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0-31 有效性/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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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高区应急管理中心顾问律师韩强 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请您从法律层面介绍一下为什么出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答: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问:《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更好的应对自然灾害,做好受灾人口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威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我区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高区应急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编制了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预案》的适用范围?

答: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发生自然灾害后,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当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问:请问《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所以在编制我区《预案》时,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划分为区级层面、街道层面、现场层面。当发生一般、较大自然灾害时,成立区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邀请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指导、支持我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