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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两卡”犯罪

1.什么是“两卡”?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2.“两卡”犯罪包含哪些?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两卡”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3.“两卡”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1)业务限制: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只能保留一张电话卡,且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2)信用惩戒: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3)加大审核:对于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4.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提醒: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不论何种情况,切勿贪图小利。一定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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