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居民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方可提出申请。
三、居民在省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四、收费标准:护照12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