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高区教育分局始终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牢固树立“控辍保学”是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首要任务的理念,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是坚持好动态监测工作制度。持续开展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摸排,联合各有关部门,会同镇街、村居,详细掌握、及时发现“应入未入”儿童少年。各学校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及时追踪清查有辍学倾向学生。
二是持续跟进劝返复学。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是强化预防辍学机制。《高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中特别就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了详细的要求。组织了全区中小学分管领导进行了培训,严格抓好后期的排查落实。对于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着重加强学业、生活和心理指导关爱,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心理有波动、家庭有状况学生的问题和困难,防止新发辍学问题。利用课余时间及放学时间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防止新发因厌辍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