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32H/2023-003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经济发展局 | 组配分类 | 多形式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机构改革后,许多部门的名称和职责发生了变化,成立了应急管理部门,整体形成“大应急”的灾害救援趋势,对各部门间统筹协作,分工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升级运用,原本的灾情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已经不能同现行流程和标准相适应。因此,有必要将机构改革成果纳入新《预案》中,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明确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救助职能,强化救援力量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强化灾害救助全过程各项措施,实现灾前准备、灾中救助、灾后保障有序、协调、一致。
二、制定《预案》的必要性
2014年出台实施的原《预案》距今近9年未修编,且2020年区机构改革后,许多部门的名称和职责发生了变化,原《预案》在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等方面,已不能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和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充分说明,修编《预案》是非常必要的。新《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定位和主要任务及成员单位职责,完善了应急响应程序,加强了预案协同衔接。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四、预案的制定程序说明
区应急管理中心对《预案》进行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7月,区应急管理中心就《高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高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审组认为《预案》编制依据较充分,指导思想明确,修编内容符合省、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体系合理,各单位职责明晰,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五、主要内容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减灾委、区减灾办、专家组。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第四部分:信息报告与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先期处置、分级相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第六部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保险赔付。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人力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保障和治安维护、装备和设施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第八部分:附则,包括预案解释、发布实施。
六、政策解读人
解读部门:应急管理中心
解读人:乔亚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562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