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威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威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建设地点: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北部双岛湾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岸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修复、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大类内容。①海岸生态修复:对双岛湾海域垃圾进行清理,清除海洋垃圾;对双岛湾中央湾区西侧、峒岭河以北的受损岸线进行修复;对埠前河河口和兴路至凤凰山路段河道两侧生态岸线及羊亭河入海口沈阳南路至埠前河南侧岸线进行修复。②滨海湿地修复:拆除养殖池塘;采取清淤措施实现海湾疏通;恢复中央湾区南侧区域、埠前河区域、羊亭河入海口区域、中央湾区两侧区域滨海湿地。③海岛海域生态修复:对双岛湾口门处天然海岛大岛进行生态修复;建设陆源入海监测站房1间。
项目投资总额为35546万元人民币,总工期为18个月。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涛
电话:0631-5770667
电子邮箱:sdwsgk2019@163.com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双岛路-369-11号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话:18663918397
电子邮箱:qdzhcyhj@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来电、来函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威海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