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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鲁教组发〔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2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2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威教基函〔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心、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

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

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

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

为;尊崇科学,珍爱生命。

、实施步骤

(一)学校组织发动。2023年6月底前,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排,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制定校级评选方案。各学校要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高区“美德少”推荐表》(附件1),连同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报送教育分局

(二)级遴选。2023年7月底前,分局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公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纪律,切实按照评选标准组织开展选树工作,并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推荐、评选、审核、公示、宣传等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选树结果公平公正。要坚决杜绝选树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宣传栏、公众号、校报校刊及电台、电视台、“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宣传本学校“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选树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请各学校分别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于6月15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报教育分局。邮箱:gqjtcjjb@wh.shandong.cn

 

高区“美德少年”推荐表

 

所属学校

学校名称


学校负责人


联系方式


 

 

 

推荐人选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照片

(证件照)

学段


出生年月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推选类别


所在年级


 

推荐词

200 字以内)

 

 

 

 

美德事迹

(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 、条理清晰分明 1000 字以内 。可另附相关照片、证 书、媒体报道等材料

教育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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