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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创业开业指导

一、事项名称

创业开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高区科技创新局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四、服务对象

个人

五、申请条件

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六、申报材料

七、服务流程

申请人向高区科技创新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并进行指引。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1-5626012

十一、办理地点

高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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