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开业指导
二、受理单位
高区科技创新局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
四、服务对象
个人
五、申请条件
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六、申报材料
无
七、服务流程
申请人向高区科技创新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并进行指引。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1-5626012
十一、办理地点
高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