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00004359440C/2024-001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高区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多形式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一、修订背景
为了建立健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科学、有效处置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政策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修订思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效预防和控制工贸行业事故,及时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低事故危险程度,同时根据新形势下我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对预案相关内容及条款进行明确,进一步增强预案实用性、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总体框架与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9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事故风险描述和分级”,具体描述了工贸行业可能发生的四类事故风险及事故的四个级别。
第三部分“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了区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以及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第四部分“检测与预警”,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工贸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作出了总的要求,明确了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信息报告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和程序、处置措施和应急结束等工作标准、流程。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管委和事发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在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方面的职责。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人员防护、通信保障、气象信息服务等9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对各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在预案培训、应急演练、预案修订、预案解释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预案实施时间。
第九部分“附则”,明确了其他要求和奖惩措施。
五、政策解读人
区应急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莫红星,联系电话:0631-3919728